IJ+} 一纸书信卷气浓
b`%u}^B { 这是一张1948年由石坚执笔写给冀中区第十一专署合作社主任吴化民同志的信,信的内容:“因紧要工作不能前去,今有工商局王瑞考同志前去代领股金、红利事宜……”。信尾的落款人是薛亚、赵芳普、石坚三人。
5.-:)= 通篇观此书信,笔墨婉转圆润,以中锋为主,内敛外收,结体紧劲之中见灵动,巧中寓拙,富有个性,虽没有纵肆张扬之势,如其为人质朴纯真,高雅俊逸,字里行间流露出自然天成的意趣和爽利畅逸的神采。由于书写不雕不琢,不激不厉,笔墨随意,故有浓浓的书卷气息。正如古人所云“诗为心声,字为心画,心得所养则发之于诗,行之于字。”体现了文人的胸怀、言行、气质,盖从学问中所出。
r=.@APZB 根据我所收藏的第十一专署合作社总账-“社股资金”科目得知,1947年5月7日石坚入股20万元,由孙光同志代办。薛亚5月11日入股86244元,赵芳普5月11日入股4232元。这一时期在专署合作社入股的人员主要是专署机关、地委机关、军分区、工商、税务、公营商店等的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。
G "+[@| 石坚,1924年生,河北清苑人。原名马汉三。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1947年时任《冀中导报》编辑科副科长。《天津日报》编辑科科长。建国后,历任新华通讯社天津分社副社长,《天津日报》副总编辑、总编辑,天津市第10届人大党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、第11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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