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 1xo<V5
经国务院批准,现将2015年元旦、春节、清明节、劳动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。 _9Ig`?<>I
一、元旦: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1月4日(星期日)上班。 N7xkkAS{
二、春节:2月18日至24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2月15日(除夕)、2月28日(大年初六)上班。 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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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清明节:4月5日放假,4月6日(星期一)补休。 ^$y_~z3o#7
四、劳动节:5月1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 `&U ['_%
五、端午节:6月20日放假,6月22日(星期一)补休。 VmB/X))
六、中秋节:9月27日放假。 gU}?Yy
七、国庆节: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10月10日(星期六)上班。 (IR'~:W
节假日期间,各地区、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 : HiG&`:P>q
国务院办公厅 k|7XC@i]%
2014年12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