财政部: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提高至1.4元每升财税﹝2014﹞106号 .D*Qu}
]H1mj#EWU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、国家税务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:
qt8Y3:=8l 为促进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,现将提高成品油消费税问题通知如下:
s*uA3}j 一、将汽油、石脑油、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.12元/升提高到1.4元/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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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将柴油、航空煤油和
燃料油(
3200,
-109.00,
-3.29%)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0.94元/升提高到1.1元/升。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。
|#Gxqq' 三、本通知自2014年12月13日起执行。
z/7q#~J,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
[微博] -gn0@hS0 2014年12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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