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网5月1日电 卫生部官方网站1日刊登卫生部公安部《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》。通告明确,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工作,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医务人员、患者人身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。 E|>-7k")
AbhR
*
通告称,医疗机构是履行救死扶伤责任、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场所,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、手段扰乱医疗机构的正常诊疗秩序,侵害患者合法权益,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,损坏医疗机构财产。 e v0>j4Q
/_HTW\7,
通告明确,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坚持救死扶伤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严格执行医疗管理相关法律、法规和诊疗技术规范,切实加强内部管理,提高医疗服务质量,保障医疗安全,优化服务流程,增进医患沟通,积极预防化解医患矛盾。 /}2Y-GOU
`k*;%}X\
通告指出,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,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。患者及家属应当遵守医疗机构的有关规章制度。 F+*fim'NK
`#w#!@s#@
通告称,医疗机构应当按照《医院投诉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规定,采取设立统一投诉窗口、公布投诉电话等形式接受患者投诉,并在显著位置公布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、程序以及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等相关机构的职责、地址和联系方式。患者及家属应依法按程序解决医疗纠纷。 /
P
-#y@I
2@?X>,
通告明确,患者在医疗机构死亡后,必须按规定将遗体立即移放太平间,并及时处理。未经医疗机构允许,严禁将遗体停放在太平间以外的医疗机构其他场所。 9D &vxKE
Sk"hqF.2
通告指出,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工作,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医务人员、患者人身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。 *59|
~QlF(@ue
通告明确,有下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之一的,由公安机关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予以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: */JYP +
#AP;GoIf"j
——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、摆设灵堂、摆放花圈、违规停尸、聚众滋事的; ji>LBbnHdE
Z m%,L$F*L
——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; rW|%eT*/'A
)t3`O$J
——非法携带易燃、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; {chZ&8)f
C-)d@LWI
——侮辱、威胁、恐吓、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; 9BpxbU+L;
PH&Qw2(Sx
——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损毁或者盗窃、抢夺公私财物的; /F9Dg<#a
M%la@2SK=
——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的; j!NXNuy:
l53Q"ajG
——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。 O
9- `e
Ywv\9KL
据悉,本通告自今日起施行 aeI0;u