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好我叫“辛集财政局集资楼”,我有孙子了!我孙子在财政局上班!!!
]#.# ]}= 话说:1988年的一天,辛集市财政局做了一件惊天地泣鬼神的壮举!财政局内全员通过,---------盖集资楼!1990年盖好的!到现在20多年的老房子了,80平米老房子!
;gV8f{X{Z 我就这样诞生了!我的位置:西华路与龙泉街交叉口东行30米路北!!!
GqxK|G1 现在财政局集资房开始办房产证了,房子也开始值钱了,从2000年开始集资楼里住的大部分不是财政局的人了!都是从财政局员工手里买过来了。当然住在集资楼里这些人们很高兴!等了好多年没有房产证!现在终于可以办理了!!!
)^sfEYoA 办房产证手续:
{ rn~D5R 1.身份证
iW~f 2.房屋买卖协议、
qJj5J;k 3.房屋建筑集资单收据、
vy?YA- 4.财政局集资单上的原房主一同到场,证明已转让。
9V\`{(R 房产证即可办理。
e5KF ~0` 总以为事情顺理成章的事,但是……
0O4mA&&!oK 财政局某不要脸员工道:“集资单上是我的名字,虽然我把房子卖给你了,如今没我签字你办不成房产证,不给我点钱,就别想让我签字,我就当孙子了!”
Sn&%epi 这就是财政局一个不要脸、要当孙子的公职人员说的话!真是气人,为了要钱,宁愿当孙子。想钱想疯了吧!!!也太过分了吧,房子既然已经卖给人家了,就做个证明给人家办了证就行了!像这样的公职人员百分百贪污受贿!纪检委也该查查这些人啊!!
EtGr&\, 大部分的员工是明事理的,房子既然卖了,就是人家的了,积极配合给人家办理房产证就行了!
':$a6f &T 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奉劝一句:那些要钱不要脸的公职人员们,别再傻了,小心事大了,纪检委来人查你的工作作风,这点小钱你都看在眼里,给你个贪污受贿处分!那就丢大人,露大脸了!人品太次了!!!
.r'.5RI A 大家也评评理吧!!!
[ 此帖被伤我心在2010-03-17 22:25重新编辑 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