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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[原 创]]辛集财政局的丑闻!真不知羞耻!!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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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  发表于: 2010-03-17
大家好我叫“辛集财政局集资楼”,我有孙子了!我孙子在财政局上班!!! ]#.#]}=  
话说:1988年的一天,辛集市财政局做了一件惊天地泣鬼神的壮举!财政局内全员通过,---------盖集资楼!1990年盖好的!到现在20多年的老房子了,80平米老房子! ;gV8f{X{Z  
我就这样诞生了!我的位置:西华路与龙泉街交叉口东行30米路北!!! GqxK|G1  
现在财政局集资房开始办房产证了,房子也开始值钱了,从2000年开始集资楼里住的大部分不是财政局的人了!都是从财政局员工手里买过来了。当然住在集资楼里这些人们很高兴!等了好多年没有房产证!现在终于可以办理了!!! )^sfEYoA  
办房产证手续: { rn~D5R  
1.身份证 iW~f  
2.房屋买卖协议、 qJj5J;k  
3.房屋建筑集资单收据、 vy?YA-  
4.财政局集资单上的原房主一同到场,证明已转让。 9V\`{(R  
房产证即可办理。 e5KF~0`  
总以为事情顺理成章的事,但是…… 0O4mA&&!oK  
财政局某不要脸员工道:“集资单上是我的名字,虽然我把房子卖给你了,如今没我签字你办不成房产证,不给我点钱,就别想让我签字,我就当孙子了!” Sn&%epi  
这就是财政局一个不要脸、要当孙子的公职人员说的话!真是气人,为了要钱,宁愿当孙子。想钱想疯了吧!!!也太过分了吧,房子既然已经卖给人家了,就做个证明给人家办了证就行了!像这样的公职人员百分百贪污受贿!纪检委也该查查这些人啊!! EtGr& \,  
大部分的员工是明事理的,房子既然卖了,就是人家的了,积极配合给人家办理房产证就行了! ':$a6f &T  
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奉劝一句:那些要钱不要脸的公职人员们,别再傻了,小心事大了,纪检委来人查你的工作作风,这点小钱你都看在眼里,给你个贪污受贿处分!那就丢大人,露大脸了!人品太次了!!! .r'.5RI A  
        大家也评评理吧!!!
[ 此帖被伤我心在2010-03-17 22:25重新编辑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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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看该作者 83楼 发表于: 2010-03-29
他是辛集人吗?辛集人有这样的吗?

只看该作者 82楼 发表于: 2010-03-28
实在不是人呀

只看该作者 81楼 发表于: 2010-03-28
财政局有知道羞耻的人吗?

只看该作者 80楼 发表于: 2010-03-28
    
万里长城十亿兵,国耻岂待儿孙平.愿提十万虎狼旅,越马扬刀入东京。

只看该作者 79楼 发表于: 2010-03-26
  

只看该作者 78楼 发表于: 2010-03-25
真他娘的不要脸,把那不要脸的孙子名字公布出来,让大家都恶心他。
只看该作者 77楼 发表于: 2010-03-25
77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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