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一条 FyF./
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: \6{w#HsP8
(一)编制、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、使用计划; yGxAur=dE
(二)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、提取、使用等情况; KWq&<X5
(三)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; x%hV5KW
(四)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、使用; @PaOQ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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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; Y-&SZI4H
(六)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、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; T4M"s;::1
(七)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。 )U?5O$M;l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