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坛风格切换
 
  • 14381阅读
  • 125回复

取缔一切店外经营,才会永远的安宁和干净! [复制链接]

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只看该作者 24楼 发表于: 2012-06-28
引用第22楼96200于2012-06-28 17:14发表的  :
土共的泥腿子们,以前哪懂个人卫生啊。你看现在,朝堂之上,西装背头,收拾的利索着呢。 I&G"{Dl94  
Pmj%QhOYE  
R;EdYbiF b  
#J09Eka;J  
那他们算是仓廪实衣食足了,识礼节知荣辱了没? TdWa tvY5p  
只看该作者 25楼 发表于: 2012-06-28
引用第24楼殷静于2012-06-28 17:16发表的  :
那他们算是仓廪实衣食足了,识礼节知荣辱了没? Ek%mX"  
] g]^^  
dcbE<W#ss  
FEwPLViso  
哦,sorry,差点忘了,跟抢匪们,是谈不到荣辱礼仪的。 Js}1_K  

只看该作者 26楼 发表于: 2012-06-28
我就这么一会儿没来,怎么又出来个管制控?
只看该作者 27楼 发表于: 2012-06-28
引用第26楼不是女人于2012-06-28 17:22发表的  : RA1K$D ?A  
我就这么一会儿没来,怎么又出来个管制控?[表情]   nxMZd=Y  
%l[]n;*$  
P&IS$FC.\  
台湾不如香港多,香港不如大陆多,南方不如北方多,东部不如西部多。 sA2esA@C<o  
只看该作者 28楼 发表于: 2012-06-28
引用第21楼96200于2012-06-28 17:11发表的  :
鉴于你的阅读能力有限,我再强调一遍:小区业主不喜欢,那没用,马路不是业主的产权范围,也就是说,这多管闲事的手,你们伸不着。 c 5 `74g  

_*ar\A`  
|3mcL'  
f4Ob4ah!(  
马路虽然不是业主们的产权范围,但是业主们的利益受到损害,那他们是要主张自己的权利的。比方说吧,对过一座大楼是玻璃幕墙,本不是我的产权之内的,但是他的反射光照射到了我的室内,影响我了,我就要反对
只看该作者 29楼 发表于: 2012-06-28
引用第28楼殷静于2012-06-28 17:25发表的  :
马路虽然不是业主们的产权范围,但是业主们的利益受到损害,那他们是要主张自己的权利的。比方说吧,对过一座大楼是玻璃幕墙,本不是我的产权之内的,但是他的反射光照射到了我的室内,影响我了,我就要反对 3_8W5J3I  
$[ oRbH8g  
g}d[j I9  
玻璃幕墙那个例子对,但是马路这个例子不对,说有噪声,可以,说有拥堵,不可以,说有污秽,也不可以。 m 48Ab`  

只看该作者 30楼 发表于: 2012-06-28
还是村里好,有集市

只看该作者 31楼 发表于: 2012-06-28
引用第17楼lqtyy于2012-06-28 17:06发表的  : >.I9S{7  
96200你去问问,锦绣江南,康乐小区,芳华小区,绿洲小区,华工四区,文苑花园,等等,哪个小区的居民,喜欢马路市场? 'S|7<<>4k  
t)= dKC  
这几个地方好像都是先有市场 后有的小区吧  
快速回复
限100 字节
友情提醒:您的回复代表了您的形象。
 
上一个 下一个